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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收费监督处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753  更新时间:2007/1/10 15:04:45  文章录入:wtxyfwwz  责任编辑:wtxyfwwz

    2006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收费计划审核和指导监督工作:以哈环综[2006]22号文件向区、县(市)下达排污收费计划,并按季在局内网通报收费进度。
    2、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3、收费行政处罚:对海都国际商务会馆、禧丽源酒店、南岗房产交易所等23个单位排污费行政处罚进行审核,金额为2,926,124元,有2户下处罚决定书,1户到法院申请执行。
    4、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06]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06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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