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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总结(地税局)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1452  更新时间:2007/1/10 15:05:27  文章录入:wtxyfwwz  责任编辑:wtxyfwwz

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总结(地税局)

我局在县综治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睛,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综治工作同税收工作一起抓、同步上,坚持综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得力,措施有效,效果显著,连年被县综治办评为“综全治理先进单位”,带动了我局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税收收入一年一大步,二年翻一番,今年1--9月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了对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长、各基层所长为成员的创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治保五支队伍,做到了人员、机构、资金、精力四到位。同时,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创安措施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创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采取按季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征收单位开展的创安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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