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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以案说“法”-案例四 | |||||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323 更新时间:2007/3/15 | |||||
导语: 招聘面试有的时候是事先明确地让面试考生知道是在考他,而有的则是事先不讲明,在面试考生不留意中进行测试。 现场: 有一街道办事处招民事调解员,调解民事纠纷,考官特意留下10位初试人选的考生吃午饭,没想到下午复试时,午餐交谈甚是积极的3位考生全部中选;而心事重重、食不甘味的另7位却全都名落孙山。 及时点评 这样的考题提醒面试考生:在参加与招聘单位有关的一切活动中,都要增强应试意识,处处留心招聘单位在暗中考察你,测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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