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根据市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我任职以来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我于2000年1月开始担任**市司法局局长。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和党组一班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积极开拓,勇于创新,使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五年来,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先进单位”、“**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省普法办、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9月,我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国100个受表彰的单位之一。 一、团结为本,公道处事,增强“班长”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2000年1月我到司法局工作后,面对司法局当时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专题局党组会议,确立了班子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建设密切团结的好班子,培养秉公执法的好队伍,树立廉洁务实的好形象,开创一流业绩的好局面”。一致认为,我们这届班子,必须继承发扬司法局的优良传统,忠于职守,不负重任,开拓进取,力创佳绩,努力把我市的司法行政事业推向前进。 一是把班子团结放在突出位置,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家和万事兴,成也团结,败也团结。我到任后,第一件事就是马上着手制定《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对班子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刚性规定,按照现代领导科学的要求,努力建立一种“求同存异,诚信为本,责权相一,高效协调”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班子成员开诚布公交换意见,以诚相待密切配合,赢得了一个精诚团结的良好开端,一班人在团结问题上取得了高度共识,维护团[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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