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沙漠地区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因为那些戈壁上有一层天然硬壳、古沙漠上有一层天然面膜,只要我们不去碰它,是可以保护土壤不被风吹走的,因此要我们“善待沙漠”。沙漠如此,自然环境条件要好得多的草原与沙地地区,“人退”后的恢复效果则会好得多。既然“人退”有利于“沙退”或至少“沙止”,怎样做才最有效?实际上内蒙古自治区采取的“围封转移”或“转移发展”战略,都是有利于天然草场恢复的。但是,转移出去的人怎么安置?在新的土地上会不会造成新的破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里,我们理解的“人退”不一定要搞大规模的“生态移民”,而是将国家进行生态治理的费用补贴他们,利用资金、政策、科技等多方面的优势提高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减少牲畜数量或休牧3—5年,大面积的退化土地凭借自然的力量实现恢复。只要土壤不继续损失,自然分布的各类繁殖体(种子、孢子、果实、萌生根和萌生苗)就能够“安家落户”,并自然繁衍。
在退化沙地草地生态治理中,提出了一种“以地养地”模式,这个思路主要是基于用少量的土地,加上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社区群众的生活质量,腾出大量的土地使其“休养生息”,借助自然力实现退化草地的恢复。利用的土地与自然恢复的土地比例可为1比100。这是由于目前在退化生态系统的生物生产力一般很低,如退化草地上的产草量只有30—100斤/亩(鲜重,下同),而通过一定技术措施后的饲料产量可达6000斤/亩以上。这样做的科学依据是建立在有水肥保证的集约化土地不会退化,内地五千年的农业文明一直没有衰退,主要原因是那里的土地没有退化。在草原区,非常重要的工作是保护好土壤不被风吹走。
在人的去留问题上,当然“转移”有利于天然植被的恢复,但毕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故土难离”,“生态移民”能否有效尚需认真研究。相反,如果我们将大量的费用集中在1%的土地上,集中在社区居民上,帮助他们形成产业链,即逐步形成种草、养草、收获、储藏、运输、舍饲、产奶、产肉、再运输、城市人群消费,并形成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畜牧业和订单畜牧业,牧民还是非常欢迎的,也用不着实施大规模的“生态移民”。
目前在广大的农耕地区,现行的政策是:退耕还林有钱,可以管5年;而还草的钱则很少,且只管两年。这样有的地方领导就在不适合造林的地方也搞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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