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严重匮乏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中国的基本教育政策,儿童最基本的权利即是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的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情况,这种权利在很多指标上没有得到满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龄儿童入学[NextPage]率较低,不能在可受教育的年限及时入学。据抽样调查,在北京300多万流动人口中,6—14岁的学龄儿童占3.6%,达10多万人,而其入学率只有12.5%,也就是说,87.5%的流动儿童是被排斥在学校的校门之外。
(2)孩子跟随家庭四处流动,其中很多人有过辍学的经历。超龄问题都是十分严重的。例如,在固始人办的洼边四小里,三年级有53个学生,竟有15人超过14岁,而正常的三年级学生应为10岁。在张北小学,有的学生18岁了才上二年级。在太阳宫流动学校中,每个年级学生年龄的差距都有5至6岁。这个学校的学前班有54人,按6周岁入学的标准,共有9人超龄,超龄率为16.7%;一年级有46人,共有13人超过7周岁,超龄率为28.3%;二年级30人,共有7人超过8周岁,超龄率为23.3%;三年级18人,共有13人超过9周岁,超龄率达到72%。全校共有学生148人,超龄的就有42人,超龄比率达到28.4%。也就是说,全校四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超龄。
(3)流动子女失学情况普遍:流动子女失学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从对21个有失学儿童家庭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不同的年级,失学现象都普遍存在,越到高年级越严重;家庭经济负担不起是最主要的失学原因;失学儿童处于闲散状态或过早从事一些劳动。表2从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看,存在着三个主体,需求方:有打工子女的打工农民、供给方:打工子弟学校、北京市学校、教育的主体:学龄儿童。流动儿童教育于严重匮乏的主要原因是,一、外来人口的城市的管理体制:供给有限,二、打工者的经济条件限制:有效需求不足是主要的原因。二现实与无奈—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选择
对于有学龄子女的流动人口的家庭来说,在城市的生活不仅仅要承受生存、就业的压力,也面临着学龄子女接受正常教育的压力,他们的生存状态和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龄子女的受教育状况。2000年6月,课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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