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推动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制度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了保障。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所占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县级班子中有副处级女干部4人,占副处以上在职领导干部的11.1%,有科级女干部42人,占科级任实职干部的13.50%。她们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成绩。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社会发展特别是妇女发展中的热(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农村妇女踊跃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女性人才库建设,完善了女干部推荐制度,妇女干部队伍日益壮大,她们代表全县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开展了“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和“双合格”(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涌现出一批省州县的典型。同时,通过“百万家庭读书”、“小公民道德建设”、“拒绝邪教”、“不让黄赌毒进我家”、“拒绝网吧”、“尊老爱幼月”等一系列活动,对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家庭美德建设和社会风气好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极大地丰富了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式和内容。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县妇联以《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武器,努力协助政府推动“两纲”、“两规”的贯彻实施,推动社会实现妇女权益。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和用法的能力,强化了全社会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同时,妇联还千方百计争取各种项目支持,从经济社会上改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母亲水窖”、“母亲沼气”、“春蕾计划”、“降消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贫困地区儿童规划与发展”(简称“LPAC”)等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 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妇联组织长期重视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网络,通过深入学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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