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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 |||||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3640 更新时间:2007/5/5 | |||||
模拟法庭 (75班出演) 一、庭前准备程序 书记员:(组织各有关人员到庭) 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听; (2)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宣哗、哄闹; (4)不准吸烟; (5)寻呼机、移动电话、一律关闭; (6)不得发言、提问; (7)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请法警维护法庭现场秩序。 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人入庭。 (公诉人及诉讼参与人就座后) 书记员: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长、审判员就座。 书记员:大家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已 经到庭;多位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被告人 崔明、张德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书记员就座) 审判长:被告人崔明、张德到庭。(待到后)现在开庭。 审判长:被告人崔明,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 ? 崔 明:是。 审判长:年龄多少?家住何处? 崔 明:我今年17岁,我家住在苍南县嘉兴镇环南街道。 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 崔 明: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张德,这是不是你的真实姓名? 张 德:是。 审判长:年龄?家庭地址? 张 德:我16岁,我住在苍南县嘉兴镇环北街道。 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 张 德:我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处分。 审判长:环州市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环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崔明、张德抢劫嘉兴中学学生钱财一案。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 的合法权益,本案审理不向外公开, 并把法庭移到学校开庭。 审判长: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由蒙莉桦、周双、谭妙莲 组成,由蒙莉桦任审判长,书记员由覃沐丹担任并作法庭纪录。 环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覃威翱、覃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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