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2005年经营管理考核方案 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1.目的:为正确处理好国家、厂、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认真完成厂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年度奋斗目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生产积极性,激发员工劳动生产率,在企业降本增效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员工的收入。促进各基层生产分厂加强管理、苦练内功、增收节支、提高效益,完成下达的指标,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2.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指标考核,按效计酬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厂成立经营管理考评委员会: 主 任:梁启国 朱传敬 副主任:侯晓峰 关世波 朱明智 刘玉金 孙铁英 王凤君 朱旭光 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考评办主任:朱明智 副 主 任:周登田 李仁铁 于晓辉 成 员:张 君 刘春友 任昭春 李君平 谭立峰 张 勇 苑修若 李丽艳 金 跃 考核办公室设在企建办。 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总体方案的起草和修订,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贯彻执行。 2.负责每月经营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核实工作。 4.负责考核资料的发放、接收、保管及存档,并拟发月份的考核通报。 5.负责对考核方案的解释。 基层单位2005年考核指标 三、考核内容: 1.对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考核可控费用指标。 2.对基层的两个费用单位:设备研究所(不含设计室)和供应站,主要考核可控费用指标。 3.对生产分厂的考核指标分主要指标、辅助指标和可控费用指标。主要指标指产值和变动费用率。辅助指标指收取管理费用比例和分配公共费用,其中:资金占用费是根据各生产分厂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总额和库存原材料所占的资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收取的。 四、考核办法 1.对各基层单位年终实际完成产值超过盈亏平衡点的产值,按照完成的产值与收取管理费用的比例,计算收取管理费用后的利润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兑现)。 2.对设计室的考核:设计室自负盈亏,年终按实际完成产值的10%收取管理费用后的利润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兑现)。 3.设备研究所考核:以新产品应用按产值提取技术服务费3%,承担其全部工资及相关费用。 4.物资供应站考核:以食堂、汽修创效形式承担10人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5成本指标考核办法: (1)成本指标考核主要考核变动费用。厂根据从事产业测算并下达变动费用指标。基层生产分厂如果超出考核指标,超出部分从年终该单位的效益工资中扣回。如果节余,最终从利润中体现,按收取管理费用后的利润五五分成。 (2)基层生产分厂由厂下达可控费用指标,动力费、修理费、油料费三项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的10%,其他可控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超出部分从年终该单位的效益工资中扣回,如果节余则按节余额度的50%提成,并由本单位支配。(见表B) (3)基层的两个费用单位:设备研究所(不含设计室)和物资供应站,由厂下达可控费用指标。动力费、修理费、油料费三项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的10%,其他可控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超出部分从年终该单位的效益工资中扣回,如果节余则按节余额度的50%提成,并由本单位支配。(见表C)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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