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4年双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厂内各单位并党支部、工会: 一年来,全厂职工在分局和厂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抓住安全、营销、改革三大主题,结合工厂实际,在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坚持以销售为龙头,全厂上下在新的班子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在新的一年开创我厂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厂党政工团决定表彰一批2004年度双文明先进车间、科室(班组)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在双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班子团结、有战斗力,成员中无违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班组无行业不正之风,综合治理达到工厂规定标准。 2、分厂:全面完成2004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有所提高,职工收入有所增长,履行合同较好;机关科室: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较大的改进和突破。 3、各项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绩,消灭了一切责任事故和人身事故。 4、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制度健全,在压缩成本支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扭亏增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全面开展并执行良好,积极参加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在安全生产上成绩突出。 2、积极投身于改革,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在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套先进的管理方法、工作方法、操作方法、成绩显著。 4、安全生产创本分厂或本班组、同行业先进水平,防止重大事故、厂风建设、优质服务、班组建设、营销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发挥作用好。 5、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性。 二、评选名额及办法 (一)、表彰先进分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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