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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有关规定 【字体:
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有关规定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2085    更新时间:2007/5/6
责人报部门领导核准后,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  合同签订后方可履约。特殊情况必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3、  履约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始终认真监督、控制项目进展情况,预见可能出现的变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项目成功。

4、  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写出详尽书面报告,包括采购活动全过程各阶段情况和乙方有关情况,如:价格(各分项)、进度、质量、供应能力、联系方法等。

六、            建全物资帐目,固定资产、长期保管品与资产经财务部核准入帐后报销,保管人员每年清查核对一次,达到帐物相符。

七、            资料保存

采购过程中生成的全部资料(包括报价单、乙方介绍、谈判记录、投招(议)标文件、合同、样品、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单、保修单、说明书及其他资料等),务必随时收集、保存,采购完成后整理成册,交办公室存档。

八、            各级权限

部门领导在项目合同和计划预算的范围内,负责所属项目采购活动的执行和控制;项目经理在部门领导的管理下,负责所属项目采购活动的执行和控制;所有项目采购活动的执行和控制逐项报公司主管领导终审批准执行。

九、            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本制度作为公司综合经济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与其他相关制度(如:计划制度、财务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同制度以及配套专项制度、规定等)紧密相联,必须全面贯彻,统一执行。

十、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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