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2、加强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党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等制度,结合实际,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建立和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入党日)”谈话制度。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党员服务和服务党员相结合;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党员和关心爱护党员相结合;坚持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与解决党员实际问题相结合。从各方面关心和服务党员,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宿感,架起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连心桥。
2、切实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把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厂务公开,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按照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建立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服务机制。
1、完善联系群众制度。班子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和党员责任区,定期或不定期到所属部门,了解职工群众思想动态,特别是要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党员与职式结对工作制度,建立职工群众民意沟通网络,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或建议,及时梳理反馈,实现党员与职工群众的沟通交流,情系职工群众,真正让职工群众受感动、党员、干部思想受触动。
2、完善党内民主参与制度。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支部每年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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