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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执法监察股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措施 | |||||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1324 更新时间:2007/1/10 | |||||
2006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回顾这半年中,在局党组要求下,本股室较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下面将本股室在2006年上半年中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以下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基础工作 (一)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06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特别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2500份,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宣传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有效了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地矿股对全县无证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无证开采点,报县非煤矿山领导组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有效的遏制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2006年上半年,共发现违法用地5起,面积9.79亩,全部及时制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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