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互促,注重细节,用心工作,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开展,推动了依法治市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先后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连续两年被烟台市委授予“全市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称号。 一、坚持不懈开展法制教育,切实做到学法、知法 一是健全学法机制,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五年来,我们坚持周五学法日制度,以严格的请销假制度,保障参学率;坚持了检察官任职资格考试制,把良好法律成绩作为是否具备检察官资格的基本条件;坚持了检察官任职考法制,通过法律考核及执法述职,决定法律职务的晋升。并且坚持了执法办案纪律定期考试制度,普及了股级以上干部的年度普法考核等。通过以上学法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了干警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五年来,我们以"学历升级和技能提高"为切入点,先后投资10万余元,大力开展学历升级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40岁以下干警,有97.5%已达到本科学历,在读和已毕业研究生4人。在业务培训上,我们坚持“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内外互补”的原则,贴紧业务,制定《年度岗位培训计划》,广泛开展领导讲课、骨干授课、庭审旁听、案例研讨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交流等活动。同时外培人员都负有讲课任务,形成知识传输,扩大了培训面。如今年我们就由在读研究生和外出观摩学习人员讲课3次。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开设了网上中青年检察官论坛,积极提供了学法、研法载体,浓厚了学法、研法氛围。五年来,干警外出培训达50余人次,内部讲授法律课40多场次,[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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