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首页 | 实用文档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自考成考 | 试题选粹 | 职场技巧 | 法律文书 | 公务员考试 | 论文中心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梧桐细雨范文网 >> 文章中心 >> 自考成考 >> 司法考试 >> 正文
  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的申领 【字体:
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的申领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445    更新时间:2007/1/15

  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的申领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年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注:每年情况如有变化以当年信息为准!


文章录入:梧桐细雨范文网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范文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联系站长 | 站长简介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本站公告 | 给我留言 | 广告投放 | | 网站管理

    ◇网站地址:江苏省大丰市    邮编:224100   ◇本站ICP备案证书:苏ICP备06051753号      ◇本站站长:梧桐细雨
     □Copyright ©2005-2012 【梧桐细雨文学网】旗下网站 
    ◇本站大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研究|探讨|收藏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