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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租赁业的三大分类基础及其对完善我国租赁业监管的现实意义 | |||||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336 更新时间:2007/3/8 | |||||
一、研究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 (二)造成租赁业分类较为混乱的原因 (三)研究租赁业分类问题的目的 二、租赁业的三大分类基础及其相互关系 (一)根据租赁交易发展阶段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出租人租赁物件 收取租金 对于传统租赁而言,虽然其历史悠久,但具体形式始终较为单一,即与基本交易结构相同。但是,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传统租赁又可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只有动产租赁才与下面分析的融资租赁具有可比性。除非特别注明,本文中的传统租赁均指以动产为租赁对象的传统租赁。 租赁合同,租金 出租人 承租人 融资购买 选定设备 供货商 &nb “论租赁业的三大分类基础及其对完善我国租赁业监管的现实意义”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sp; (3)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以物为载体,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以获取相应的对价。但是,对比二者的定义与交易结构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在租赁物件的选择,这个一项租赁交易中投资决策权的重大问题上,与传统租赁己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并由此而派生出二者在交易当事人、交易结构和交易目的等方面的不同。(4)融资租赁的五个发展阶段及其相应的具体形式。融资租赁产生之后,伴随着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到目前为止,已经历了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特征日益丰富,其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融资租赁发展的第一阶段——简单的融资租赁。 在融资租赁发展的第一阶段,融资租赁作为金融市场上的一项新业务,行业内几乎没有竞争。在这一阶段,融资租赁的具体形式与上述融资租赁的基本结构完全相同。就其功能而言,与贷款相同。在租赁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不可解约性。即承租人在租期结束之前不能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第二,全额清偿。即出租人是通过一个特定的承租人收回其全部投资井获得相应的回报。第三,期末以名义价格出售或自动转让租赁物件所有权。即租期结束时,出租人以非常廉价的价格或无偿地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第四,均等付租。即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相等。 融资租赁发展的第二阶段——灵活的和创造性的融资租赁。 当融资租赁在一国产生之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出现,融资租赁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出租人通过充分构建租赁交易,尽可能地满足承租人的需求。于是,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基本结构某一方面的变化,就衍变出一种或一组租赁形式。主要举例如下: 第一,租金支付方式愈加灵活。出租人开始根据承租人的现金流量安排租金支付,由均等付租到等差、等比的递增和等差、等比递减的付租到不均等付租等。 第二,租期与设备法定耐用年限关系的变通。租期通常短于租赁设备的法定耐用年限,此时,出租人也可根据租赁设备的特性,将租期规定得长于租赁设备的法定耐用年限,从而有利于承租人降低单位租期内的租金,提高承租人的投资回报率,如美国的泡菜租赁。 第三,出租人融资方式的变通。一种是出租人也利用融资租赁进行融资的转租赁,一种是出租人利用租赁投资作为财务杠杆,以此带动其他债权人对该项租赁交易提供无追索权贷款,进而可扩大出租人投资规模的杠杆租赁,由于杠杆租赁的交易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合同较多,在英、美两国,杠杆租赁交易不仅要适用普通法,还要适用衡平法,所以又被称为衡平租赁。 第四,厂商租赁的出现。由于融资租赁租赁物件绝大部分都以设备为主,因此,许多电子、机械和设备的生产厂家,通过设立租赁部或租赁子公司,专门在市场上以租赁的方式作为扩大母公司产品销售的一种辅助手段,有些厂家甚至将其作为本企业产品销售的主渠道。如IBM信贷公司、AT&T资本公司、兰克施乐国际租赁公司和贝尔太平洋三环租赁公司都是世界上著名的附属于制造厂商的租赁公司。1999年9月,IBM又在我国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 第五,制度租赁。制度租赁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给租赁公司提供优惠资金或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将租赁公司的租赁投资与政府的某项宏观经济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达到通过政府少量支出,带动了社会私人投资按政府的意图安排投向,最终实现政府某项宏观经济目标的目的。如日本的武士租赁。 第六,出售回租。出售回租是指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先卖给租赁公司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从该出租人处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 事实上,除上述较为普遍的形式外,还有很多具有创造性的、灵活变通的租赁形式,受篇幅所限,不一一列举。 融资租赁发展的第三阶段——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 国际上关于经营性租赁,与我国常用的经营性租赁的概念完全不同。在国际上经营性租赁概念引入我国之前,我国的经营性租赁的概念是指传统租赁。而国际上的经营性租赁本来是在《租赁会计准则》中会计界对如何规范租赁交易会计核算而进行的一种分类,但由于被出租人加以充分运用,从而也就变成了一种业态。 经营性租赁是指具有融资租赁基本交易特征的(承租人选定设备、中长期融资),但出租人又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租赁投资决策风险的租赁交易。换言之,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租赁。但在某些主要租赁特征上,这种经营性租赁又与传统租赁和除经营性租赁以外的其他各种融资租赁形式之间具有相同或相异的特征。
传统租赁 经营性租赁(OL) 融资租赁(除OL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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