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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社会生产力与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1491  更新时间:2007/4/11 20:13:29  文章录入:梧桐细雨范文网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范文网

  [摘要]:发展先进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方面是寻求先进生产要素。本文根据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中的各种要素的作用进行分析和价值判断。劳动价值论对资本主义社会是批判的武器,对社会主义社会是建设的武器。在新社会,劳动者应该成为有产者,劳动者可以同劳动条件的所有权结合。创造价值的劳动包括技术和管理等复杂劳动,在区分财富创造和价值创造的基础上,充分肯定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决定性作用。论文在分析按劳分配局限性基础上对按要素分配的必要性和途径进行了分析。

  中国市场化改革进行了20多年,改革的进程必然要触及到一系列新课题,其中包括:对个人财产、私人资本的价值评价,现阶段社会劳动的范围及各种性质的劳动作用的评价,对各种形式的非劳动收入的价值判断,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按要素分配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对先进社会生产力的认识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科学判断与科学地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关。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来说明这些新课题依赖于两个方面的思想方法:一是要在完整准确地理解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对这些问题作出科学的回答,仔细研读《资本论》,可以发现马克思在阐述劳动价值论时,对资本、价值增殖等等范畴都有否定和肯定的二重性的分析。现在特别要注意长期以来被忽略的肯定一面的分析。二是现阶段的情况与100多年前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经济条件已大不一样,因此需要结合新的发展阶段的新的实践以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来科学地研究和说明新课题。
  
  一、个人财产和私人资本
  
  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在于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也不例外。作为社会主义的运动有两个阶段,一是以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二是建设社会主义。与此相应,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劳动价值论本来是批判资本主义的武器,用劳动价值论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经济运行的规律,目标是通过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寻求资本主义社会的掘墓人。而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如果还要研究和运用劳动价值论,则是要用以寻求建设新社会的要素和途径。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条件相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劳动者自由得一无所有,他要同生产资料结合从事劳动就得被资本所有者雇佣。他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就得被包括资本家在内的财产所有者占有,他所得的只是相当于其劳动力价值的出卖劳动力所得。劳动者的个人消费也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一个环节。其劳动生产力也是属于资本的生产力。因此,对劳动者而言只有劳动收入,没有财产,更谈不上财产收入。正因为劳动者是无产者,这个社会就不是劳动者的。马克思就是在这种分析中发现无产者是这个社会的掘墓人,其革命也最彻底。
  
  转向新社会后,劳动者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人阶级成为这个社会的建设者。作为建设者就不能再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应该成为有产者,分享建设的成果。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在否定资本主义所有制以后“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这里讲的个人所有制,过去许多人理解为是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从马克思的思想分析,个人所有制应该包含个人财产。如果劳动者进入新社会后仍然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他为什么要推翻旧社会呢?当然传统理论的解释是,劳动者成为了公有制的生产资料的主人。问题是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没有达到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水平,实际上仍然存在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更何况在现行的体制中,无论是在国有制还是在集体所有制中,劳动者并没有成为实实在在的生产资料的主人。在这种背景下,确认个人财产,确认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联合劳动的关系,是符合马克思的思想逻辑的。
  
  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富裕人民。富民就不仅是增加人民收入,还要增加人民的财产。在此前提下,劳动者就不一定是无产者也不一定与劳动条件相分离,他可能是以一个资产所有者的身份进入生产过程。这就是工者有其产。他的收入就不仅有劳动收入,也可能有资产收入。当然,确认个人财产决不等于每人都有相等的财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可能做到人人都有获取个人财产的平等权利。
  
  个人财产包括各种金融资产,房地产等不动产,特别是采取股票、企业债券、股权等形式的各种资产。这些涉及到对作为收入来源的财产即私人资本的价值判断。根据马克思理论,劳动者与劳动条件(资本)所有权分离,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的起点。资本原始积累就创造了这种起点。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诅咒的:“资本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马克思的这个价值判断是针对资本原始积累而言的。我们不能把这种起点永恒化,也不能将这种逻辑上的抽象简单地还原为现实。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确实有一部分私人企业在其原始积累时有这种该诅咒的状况,但多数不是如此。现实中可能出现劳动者同时就是其他要素所有者的状况。劳动者不仅以劳动得到收入,还可能以其持有的股权、以其投入的技术、以其管理才能及不动产获取财产收入。反过来资本所有者也可能通过其管理和技术的投入而投入劳动。特别是现阶段许多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合法经营和企业家精神而积累起来的资本不但不能简单地诅咒,还要给予鼓励,原因是现阶段最稀缺的生产要素不是劳动,而是资本。
  
  针对长期以来将个人投资者打入异类的传统,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明确提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这是对以财产增殖为目的的私人投资者是一种鼓励。就建设新社会来说,不仅需要劳动,更需要私人投资。这也意味着,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不仅收入差别得到了承认,财产差别也将得到承认,而且财产收入也应该同劳动收入一样得到承认。
  
  从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讲,收入与财产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在过去的体制中,不承认个人利益,劳动者没有劳动积极性。已有的改革承认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并且将其个人利益同劳动成果和企业利益挂钩,不仅调动了劳动者劳动积极性,也调动了其关心劳动成果和企业利益的积极性。现在承认个人财产,也就促使劳动者从自己的财产利益上关心整个国民财富的增加。个人财产增值不仅是增加个人财富,也在增加国民财富。这也正是建设新社会所要求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承认个人财产的含义不仅仅在于个人财产的增加,还在于承认财产参与财富创造过程的增殖。我们会预见到今后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别不仅仅是收入差别,更大的是财产差别。这将是新的层次上的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例如用累进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用遗产税调节财产差距。
  
  二、社会劳动和先进生产要素
  
  中国共产党要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要求,一个重要内容是寻求先进的生产要素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分析了先进生产要素。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片面强调劳动创造价值问题,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被忽视了或者被片面化了。过去对劳动价值论的片面理解是将价值创造等同于财富创造,进而将生产要素限于劳动,由此阻碍了对先进生产要素的探索和利用。对此我们可以在对劳动价值论全面认识的基础上作出说明。
  
  为了科学地认识各种要素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有必要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建立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方法。马克思运用抽象法,在纷繁的经济现象中抽象出商品,从商品中抽象出价值,从价值中抽象出劳动。由此得出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当我们顺着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还原为现实时,就有必要将其舍象掉的因素加进来。例如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还包括技术、管理等脑力劳动;商品的生产不只是价值的创造,而是包括使用价值在内的财富创造,既然是财富创造,其作用的要素就不仅仅是劳动,还包括资本等非劳动的要素。
  
  首先,关于社会劳动的范围。
  
  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中社会劳动有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之分。首先需要明确,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只是同创造不创造价值相关,没有需要不需要、贵与贱之分。
  
  生产性劳动即创造价值的劳动,非生产性劳动即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在马克思那个时代,生产性劳动只限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因此马克思当时将服务业行业的劳动列入非生产性劳动的范围,尽管马克思也认为其中的许多劳动是社会必须的。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行业发展严重滞后可能与此有关。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冲破了这个理论框框,现代社会包括我国在内已经在第三产业的名下将服务业的收入计入国民生产总值。服务业的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已经得到确认。
  
  当然不可能说所有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就象公务员的劳动、教师的劳动,它们属于社会劳动的范围,但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这决不意味着不创造价值的劳动不重要。它们是社会所必须的,也是崇高的。他们的劳动可以为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提供环境和内涵。
  
  就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来说,在许多人看来,生产性劳动仅仅是指工人的劳动,至于技术人员的劳动、管理人员的劳动不在此列。这是违背劳动价值论的。劳动价值论没有将价值源泉唯一地归结为直接劳动。在劳动价值论的框架中,管理、技术实际上都参与价值创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就是说,“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一个职能就够了。”[3]这意味着从事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只是直接劳动,还包括从事技术和管理的劳动。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商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4]与此相应,管理者、工程师,只要处于其特定的分工岗位上,仍然可以成为创造价值的总体工人的一员。劳动价值论还指出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多倍与简单劳动。现代经济的趋势是,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重和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直接劳动者。现在的绝大部分私营企业家也可能通过其管理、技术的投入以及市场的开拓而参与价值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参与了价值创造。如果进一步考虑到其技术和管理的劳动是复杂劳动的话,其创造的价值可能多倍于直接劳动者的简单劳动。
  
  其次,关于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的区别和联系。
  
  劳动价值论区分了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两个方面,但没有将价值创造替代财富创造价值创造只是对财富创造的进一步抽象。社会产品(财富)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财富创造与各种生产要素相关,价值创造只同劳动相关。但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过程不能孤立地进行,它必须同整个财富创造过程结合进行。马克思从财富创造过程中抽象出价值创造过程,目的是要从价值关系和价值创造分析中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而要研究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则要研究财富创造过程。因此我们在运用劳动价值理论时决不能将从财富创造中抽象出的价值创造过程代替财富创造过程。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哥达纲领评判》中针对德国工人党哥达纲领中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句话时所说的,“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资财富本来就是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上面那句话……只是在它包含着劳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然而一个社会主义的纲领不应当容许这种资产阶级的说法,对那些使这种说法具有意义的条件避而不谈。”[5]
  
  第三,关于财富创造的决定性因素。
  
  非劳动生产要素没有成为价值创造的要素,但能成为财富创造的要素。财富的创造需要劳动同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其中包括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等。马克思引用过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意味着财富的生产需要土地等生产条件。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的生产要素尽管不创造价值,但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在社会财富创造中,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生产要素都做出了贡献。这里特别指出资本在财富创造及价值形成中的作用。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包括劳动力和土地等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是被资本并入生产过程的。“资本一旦合并了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劳动力和土地,它便获得了一种扩张的能力。”[6]不仅如此,资本还将科学技术并入财富生产过程。“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7]就象现在所讲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要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要资本的介入,否则,再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就价值创造来说,资本也不是一点不起作用的。财富的价值构成是C+V+M。其中V+M是新创造价值,C是转移价值。这个转移价值对价值创造也不是被动的,能能动地起作用。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率与价值论关系的分析,就指出了资本、技术等要素会通过影响在一定劳动时间中(创造价值)创造使用价值总量来影响单位产品的价值量。资本质量的提高,含有更高技术的机器设备都可能会因创造更多的产品而影响价值量,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使用一架强有力的自动机劳动的英国人一周的产品的价值和只使用一架手摇纺车的中国人一周的产品的价值,仍有大得惊人的差别。”[8]而且,劳动也不是均质的,劳动也是被资本导入价值创造过程的。资本雇佣更高质量的活劳动则可能创造更高的价值。
  
  第四,关于先进生产部门。
  
  既然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能否由此得出结论:劳动消耗多的个别劳动,从而劳动密集型部门创造的价值最高,因而这类部门最先进。回答是否定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的价值有个市场实现问题。就是说,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消耗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有个社会(市场)承认问题,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消耗不被社会承认,当个别企业采用某种新的要素如新的工艺或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它可以使其生产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从而获取超额利润;而当全社会都使用这种新的要素时,则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便形成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密集型部门也是这样,不会因为其劳动密集而创造的价值最高。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不仅会使利润平均化,还会使资本和技术密集的部门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先进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量更高的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而是资本和技术密集的部门。
  
  劳动价值论不仅分析了劳动生产力的作用,也分析了资本生产力、土地生产力,协作和分工的生产力,管理和技术所产生的生产力。在马克思的分析中这些要素生产力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远远高于劳动生产力的作用。因此,就创造价值的劳动来说,先进的生产要素是复杂劳动;就财富创造来说,先进的生产要素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技术和知识,资本的作用在于将这些先进的生产要素并入(导入)生产过程。资本是不是先进生产要素,就要看并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的质量。
  
  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
  
  劳动价值论自然而然会推导出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必然性。当我们明确了各种非劳动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后同样会推导出我国现阶段的分配结构中按劳分配与按其他要素分配并存的必要性。
  
  在这里需要明确分配结构不仅仅是被动的生产成果的分配,它对生产能起到其他机制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效率考虑,分配机制的功能不只是提高劳动效率,还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仅要刺激劳动要素所有者的劳动投入,还要刺激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所有者的各种要素的投入。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体制上鼓励各个要素的所有者自觉地将要素投入生产力发展过程。显然按要素投入取得报酬就显得非常必要。所谓要素报酬即:按劳动投入、按资本投入、按技术投入、按企业家要素投入取得报酬。
  
  上述要素分配机制的理论阻力是马克思针对资本-利息、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这种“三位一体”公式所作的批判。仔细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以在两个方面说明要素分配与三位一体的区别。首先,在马克思看来,“三位一体”公式的庸俗性在于将资本、劳动、土地都同等地看作是价值的源泉。马克思并没有否认,土地所有权、资本和雇佣劳动成为收入的源泉。[9]其次,收入分配与价值创造不是同一层面问题。分配理论不一定由价值创造理论来说明。根据马克思的分析,价值创造与劳动相关,分配则与要素所有权。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属于不同的所有者,分配过程也就是各个要素所有权的实现,就象马克思说的,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资本论》关于剩余价值分割的分析说明了分配中实现要素所有权对提高生产力和增加社会财富所起的积极作用。
  
  在广义的价格理论中,人们把利息率、工资、和地租分别看作是使用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这些价格分别在各自的要素市场上形成。这对于有效地配置和使用生产要素起的积极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且,劳动价值论在说明劳动创造价值时,没有否认要素参与分配。可惜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将劳动价值论片面理解为劳动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分配限于按劳分配,由此导致整个要素配置效率的低下。
  
  实践证明单纯的按劳分配的局限性非常明显:首先,马克思当年设想的按劳分配只是消费品方式,而在现实中的分配是收入分配。收入中一部分用于消费,一部分用于储蓄。这意味着收入分配超出了消费品分配的范围。为了动员居民储蓄并转化为投资,就需要有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其次,生产过程是多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劳动只是其中的一种要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的主要约束因素是资本、技术、企业家要素供给不足。单靠按劳分配不可能起到动员劳动以外的要素的作用。
  
  我国目前实行按要素投入取得报酬的机制突出需要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激励知识和技术投入。技术投入的报酬,即技术投入的价值在分配上得到体现,技术开发所付出的成本得到相应的收益。目标是调动科技人员技术开发的积极性,推进技术进步。将技术列入生产价值的劳动,就有其报酬问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长期的劳动报酬偏低,其理论原因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观点:复杂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固然比简单劳动者高,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形成复杂劳动的教育培训费用是有私人提供的因此其报酬应该比简单劳动者高。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育和培训费用是由社会提供的,因此复杂劳动者不能提出更高收入的要求,其创造的更高的价值应该完全属于社会。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这样。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费用固然有社会提供的部分,但其相当部分还是由私人提供的,更何况还有机会成本。因此技术和管理人员提出更高收入的要求是合理的。
  
  二是激励资本投入。有没有个人财产、有多少财产不能成为政治上先进落后的评价标准,从推动经济增长的目标考虑,财产的来源及对财产的支配和使用的方向则成为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评价标准。按此标准,按资分配应该是合理合法,值得鼓励的。居民将一部分不用于消费的收入,购买股票取得股息,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债息,居民也可提供投资举办企业的途径获取资本收益。
  
  三是激励经营者成为企业家。企业家是一种生产要素,是对管理素质和能力的概括。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对管理有两个方面的界定:第一,它是参与创造价值的劳动;第二,它是资本的职能。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劳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10]作为资本职能,管理投入就应该参与资本收入(利润)的分配,而不是仅仅得到劳动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把资本分解为作为所有权生息资本和执行职能的资本两个方面。与此相应资本所产生的利润就分解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11]根据马克思的分析执行职能的资本可能有两种状况,一种是职能资本家同时执行监督和管理的劳动,一种是将监督和管理职能交给别人。在前一种场合,企业主收入中包含了其监督和管理的报酬,而在后一种场合,监督和管理的报酬就同作为企业主收入的利润分离。显然,体现经营者的的管理才能及其投入,企业家通过年薪、股份等分配形式参与利润分享,可以促进更多的经营者成为企业家。克服经营者腐败,并鼓励其管理创新。
  
  根据各种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资本、知识和技术是先进生产要素。这些要素的所有者将会成为财富创造的中心,分配(收入和财产)向这部分要素所有者倾斜是非常自然的。
  
  总而言之,适应批判旧社会转到建设新社会的转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也由批判的武器转到建设的武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生命力在于其不是凝固不变的教条,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根据建设新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认识和研究劳动价值论,仍然可以找到指导改革和发展的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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