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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波动问题研究——抓住“看不见的手” | |||||
作者:网络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284 更新时间:2007/3/21 | |||||
什么是“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因此,掌握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也就等于是看到了“看不见的手”,也就等于是抓住了“看不见的手”。如果管理机构不能够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那么就不能有效地控制市场运行,最终必然被“看不见的手”所任意摆布,进而导致市场的极度混乱和严重的经济危机。如果管理机构掌握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那么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和指挥“看不见的手”,并使其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进行服务。 企业经营的基本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必须通过“商品效益”和“货币效益” 两步来进行实现,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企业单纯创造了“商品效益”,而不能实现“货币效益”,那么其经济效益将是虚拟的效益;如果金融机构通过货币发行创造了“货币效益”,而企业不能创造相应的“商品效益”与其配合,那么经济效益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商品效益”与“市场均衡”之间互为反比关系,商品效益越高,市场供求差额就越大,否则相反。市场供给相对越大,就需要越多的“货币效益”与其相应产生,否则不能实现应有的经济效益,并且会造成商品大量积压,阻碍企业生存发展。企业在市场中的基本职能是创造商品效益,而金融机构在市场中的基本职能是创造货币效益,只要他们能够实现默契的配合,就能大幅度提高社会的整体经济效益,就能使市场经济获得超常的发展速度。但是,发展生产需要稳定的物价环境,没有稳定的物价环境,市场供求关系就会遭到破坏,生产发展必然受到阻碍;扩大需求必须首先稳定物价,否则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使扩大需求的措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由此可见,物价稳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稳定物价是目前宏观经济调控的当务之急。 2001年7月4日(星期三)于沈阳 目 录 一、物价波动的诸多弊端 …………………………………… (1) (一)导致永久性通货膨胀 ……………………………… (1) (二)破坏市场供求平衡 ……………………………… (5) (三)导致整体经济萎缩 ……………………………… (8) (四)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 (10) (五)限制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 ……………………… (11) (六)破坏货币信用 ……………………………………… (11) (七)导致企事业单位的债务危机 …………………… (12) (八)损害广大民众利益 ……………………………… (13) (九)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 …………………………… (15) (十)扩大贫富差别 …………………………………… (16) 二、物价稳定的主要优势 …………………………………… (17) (一)促进生产发展 …………………………………… (17) (二)扩大市场需求 …………………………………… (18) 三、稳定物价的方法选择 ………………………………… (23) (一)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稳定物价 …………… (23) (二)通过行政监管稳定物价 ……………………… (24) (三)通过法律制约稳定物价 ……………………… (25) 一、物价波动的诸多弊端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是由市场中的商品供求状况所决定的,即供给小于需求时物价上涨、供给大于需求时物价下跌、供给等于时物价稳定。同时认为,物价波动可以调整市场中的商品供求关系,即供给小于需求时抬高物价可以促使供求平衡,供给大于需求时降低物价可以促使供求平衡。因此得出结论:在常规市场经济运行失衡的情况下, 放开物价可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实,物价波动是由市场运行效益和市场供求状况这两个因素所决定的,而并非单纯由市场供求状况所决定。在对物价波动进行限制的过程中,市场供求状况所起到是限制物价波动幅度的作用,即供给较大时物价上涨的幅度较小或下跌的幅度较大,需求较大时物价上涨的幅度较大或下跌的幅度较小,而市场运行效益则决定物价的波动方向,即有利可图时物价进行波动,无利可图时物价停止波动。企业投资市场的目的是为了盈利,物价上涨可以给它们带来丰厚的利润,所以抬高物价是其经营的必然选择,而降低物价会降低效益或导致严重亏损,所以必然被其强烈抵制。因此,在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无论市场供求状况如何,物价始终保持不断上涨的波动趋势。由于市场供求状况只能限制物价波动幅度,不能改变物价的波动方向,所以市场供求状况不能起到控制物价涨跌的作用,物价波动也不能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不仅如此,而且物价波动还将导致其它方面诸多弊端的产生,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构成极大的危害。(一)导致永久通货膨胀 市场的魅力是它可以使投资者获得盈利,如果投资者不能在市场中获得盈利,那么投资者必将退出市场。虽然投资者不是在市场中都能够获得了盈利,但有很多的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中获得盈,就像股票市场可以使投资股票的人们获得盈利,但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在股票市场中获得盈利,又好比彩票市场可以使投资者获得暴利,但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获得暴利。尽管市场具有极大的投资风险,但是货币持有者们还是踊跃的向各种市场进行投资,不惜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由此可见投资人投资商品市场目的的明确性。由于市场投资者们所追求的是市场盈利而并非市场供求平衡,并且抬高商品价格可以给投资以丰厚的利润回报,因此,无论市场供求状况如何,通货膨胀都将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表现。见图 市场供给与物价波动和通胀盈利之间是成正比的关系,物价上涨,供给增加,通胀盈利增加;市场需求于物价波动和通胀盈利之间是成反比的关系,物价上涨,通胀盈利增加,市场需求减少。虽然通货膨胀会导致市场需求的下降,企业商品销售数量的减少,但是,直观的商品经营效益确显现上升趋势。因此,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必然选择抬高物价、减少商品销售数量、提高商品销售盈利的经营方式。见表 单位:亿元 人们在投资商品市场时,所追求的是商品经营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是商品销售的轻松状态。虽然抬高物价会降低商品的销售难度,但确可以大幅度提高商品的经营利润,因此商品经营者在选择经营方式时必然选择抬高物价和主动促进商品销售的经营方式。根据物价波动理论分析,在市场供求平衡的情况下物价将停止波动,并保持永久性的稳定。“供求平衡”的概念是什么呢?是指市场中的商品总体上能够销售出去,不存在积压商品。试想,在目前市场中商品大量积压的情况下物价都始终处于上涨状态,那么在商品整体畅销和市场中不存在积压商品的“合同式”供求模式下物价会体现怎样的波动趋势呢?当然答案只有一个:更加严重的永久性通货膨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它也是检验任何一种经济理论的唯一标准。从实际情况来看,物价的长期波动并没有使其趋势逐渐平稳,而是始终保持通货膨胀的态势,由此可以证明物价波动理论不符合实际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物价波动不仅受市场供求状态的限制,而且还要受到市场盈利状态及其它物价波动条件的限制。企业在商品市场中进行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获得盈利,而盈利的前提是成本之上是商品销售价格,因此,物价波动必然受到市场盈利状况的严格限制。物价长期的自由波动不但没有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而且物价波动的幅度也没有趋向于稳定。物价波动的实际趋势并没有指向物价稳定,而是指向通货膨胀,这就充分说明物价的自由波动不会以波动的停止为终点,而是以通货膨胀为永久的波动状态。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随市场供求状况进行波动,就是说市场供求状况的主动的变化因素,物价是随之变化的被动因素,同时又说物价波动会促进市场供求平衡,把物价波动当作主动因素,市场供求当作被动因素,这两种观念是相互矛盾的。如果物价是随供求关系来进行被动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对物价进行主动的调整;如果通过调整物价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那么就是不相信市场供求关系对物价所进行的自然调整,即否定了传统的物价被动理论。既然承认物价随供求关系而波动,并且认为物价的自由波动可以促使市场供求达到平衡,那为什么还要强行调整物价,故意违反自己所承认的物价波动规律?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传 统理论是自相矛盾的。以稳定物价为追求目标,以纵容物价波动为实现目标的基本方法,这就是该理论的荒谬所在。对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状态之间相互影响的因果关系的认识矛盾:一方面主张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来稳定物价——认为物价波动不是合理的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主张通过物价的自由波动了平衡市场供求关系——认为物价波动是合理的市场行为。那么到底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物价波动,还是物价波动决定市场供求关系?以谁为主动因素或以谁为被动因素是合理的市场调整方法呢?物价波动理论对此根本无法进行解释。如果物价的自由波动可以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那么我们目前所看到的经过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由物价进行调控的市场,应该是一个供求平衡和物价稳定的市场,而不是永久性通货膨胀的市场。物价波动理论的错误有二:一是认为只有市场供求状况从经济角度可以对物价波动起到独立限制作用;二是认为市场供求状况可以改变物价的波动方向。在为利润而运行的市场经济中, 无论商品供求状况如何,物价都将始终保持不断上涨的波动趋势。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价上涨与下跌的幅度差别 对于涨价商品来讲,自然收益丰厚,不会拒绝涨价的要求,而对于降价商品来讲,必然导致严重亏损或减少盈利,企业当然要拒绝大幅度降价的平衡要求。比如一种商品涨价20%,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会增加20%的盈利,而降价20%将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增加20%的亏损,这就是物价涨跌波动的又一个不平等因素。仅从本小标题的本身即可以看出,商品涨价的利益得失与商品降价的利益得失是根本不可能相等的。物价波动的稳定条件是市场对涨价与降价限制的完全平等,由于实际上物价波动存在着很多的不平等条件,所以物价波动的实际趋势不指向物价稳定,而指向通货膨胀。根据目前的物价波动理论来判断:如果市场处于平衡状,那么物价将停止波动;如果物价波动可以促使市场平衡,那么目前的市场应该是平衡的市场,而不是失衡的市场;如果物价波动可以促进市场平衡,那么限制物价波动的所有因素都应该是平等的,否则物价的波动趋势将不会指向供求平衡。假设目前的市场处于供求平衡和物价稳定的状态,那么必然遇到以上3种物价波动不平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失去原有的平衡状态。通货膨胀可以使企业扩大盈利,但企业每实现10 % 的利润,那么市场中就会出现10 % 的购买力缺口,导致10%的供给过剩。企业利润的实现是以市场商品供求平衡的破坏为代价的,它们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兼得。企业参与市场经营是也盈利为目的,所以他们必然抛弃市场平衡,追求经济效益,进而导致永久性的通货膨胀。 (二)破坏市场供求平衡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物价波动可以起到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其实不然。物价波动不但不能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反而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由于通货膨胀可以存在于任何一种市场供求状态,而物价在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本身即可以“制造”生产过剩,因此,只要有通货膨胀存在,那么同时必然伴随生产过剩的存在。见表 单位:亿元 一般认为,通货膨胀与生产过剩不能同时存在,其实不然。通货膨胀指物价上涨,不能与其同时存在是物价稳定和物价下跌;生产过剩指供大于求,不能与其同时存在的是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不仅存在单项对应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见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物价波动与商品供求之间共存在9种对应关系。但是,在常规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只有“ 物价上涨——供大于求”这种组合是最为常见。在这种双重危机的市场运行模式下,扩大需求将导致通货膨胀,压缩需求将导致生产过剩,社会经济很难获得较高的发展速度。即使在物价波动模式下社会经济是不断发展的,但它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沉重的,此模式是一种高消耗低效率的原始市场运行模式。这种双重危机的组合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常规运行中,其主要原因就是通货膨胀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永久性存在。 物价波动理论认为,在总供给等于总需求(静态平衡)的情况下,物价将处于稳定状态,否则物价将发生波动。其实市场中的物价波动是受动态供求状况影响的,静态的供求关系不会直接影响。动态供求状况与静态的供求状况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两者平衡其一必将失衡其二。那么物价应该按那一种供求状态来进行波动呢?想必该理论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解释。因此,可以说物价波动观点没有足够完整的理论依据。 ① 总 供 给 = 总 需 求 . ④ 静态需求 > 动态供给 . ② 动态供给 = 动态需求 . ⑤ 静态需求 > 动态需求 . ③ 静态供给 = 静态需求 . ⑥ 静态供给 = 动态供给 . ⑦ 动态平衡:商品产量/时间=商品销量/时间 (市场无积压商品) ⑧ 静态平衡: 总供给=总需求(市场商品总量=社会货币总量) ⑨ 总供给(总的商品供给)= 总需求(总的货币需求) (三)导致整体经济萎缩 (四)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货币是领取商品的流通式信用凭证,也可以说它是领取商品的流通式专用“合同”或重复使用的库存商品“提货单”。它是积累商品的证明。目前社会中存在着重多的财产所有者,每个所有者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财富,这些财富分别以消费品和商品的形式存在于社会和市场之中。货币的作用是证明其所有者拥有市场中一定数量的商品,它是商品的储备凭据或商品存储合同。当货币所有者需要消费商品时,他就到市场去领取商品,并把货币的所有权转让给商品生产者或商品经销者。其实商品的所有权不是商品所有者而是货币所有者,在频繁的市场交易过程中货币所有者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市场中商品的所有权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从这一角度讲,货币可以起到积累商品和转移商品所有权的作用。在这种不断的财产转移过程中,如果物价发生上涨的变化,那么原来货币所代表的财富的数量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货币所有者的财富就会受到损失,货币信用就会遭到破坏。 货币主要分为两个不同的种类:一是实物货币,它的流通价值是由它自身的消费价值来进行决定的,它基本上不存在信用损失的问题;二是信用货币,它的流通价值是由发行者来进行担保的,一旦物价发生波动,货币信用将遭到败坏。目前在市场中进行流通的基本上都是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基本用途就是以其最简便的保存方式来储备品种繁多的和不易保存的商品。信用货币的价值不是来源于凭证本身,而是完全来源于它的市场信用,信用一旦丧失,货币也将随之销售消失。信用货币是由政府委托发行的,这种货币的信用完全是由政府来进行担保,货币信用实质上就是政府的信用。政府财产占社会财产总量的比例越高,货币信用就越是可靠,因为货币是由政府发行的,是政府的商品债务。如果政府没有足够的商品与其相应存在,那么一旦其它非政府控制的商品所有者拒绝与政府发行的货币进行兑换,那么市场供求关系必然遭到严重的破坏。货币信用指货币领取商品的信用,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在任何时候兑换相同数量的商品,从这一角度讲,货币信用完全是一种商业信用。货币信用是由政府控制的市场中的商品供给作为基本保障的。如果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不同的时间里不能从市场中兑换同等数量的商品,那么就说明货币信用遭到了破坏,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信誉,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是债权、债务转的换过程,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易也不例外。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首先以货币支付工资,形成商品债务,之后再用它投放市场的商品赎回货币,偿还商品债务。如果政府不能以商品偿还货币债务,那么也就说明它破坏了货币信用,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规则。从实际物价整体上涨的情况来看,货币信用显示不断下降的发展趋势,这充分证明市场侵略行为的长期存在。实际上,货币发行人或商品经营者也决不会在市场交易中多付给货币持有者超出货币信用的商品,他们最多是执行原来的商品支付协议,即维护原来的货币信用。货币发行人和货币信用担保人必须保证货币领取商品的信用,如果不能保证,货币将难以在市场中长期顺利地进行流通。 货币信用也有“动态信用”与“静态信用”之分。所谓“动态信用”,就是市场具体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货币信用;所谓“静态信用”,就是社会中的货币总量相对市场商品总量的交易信用。在静态市场供求平衡的情况下,社会中的每一元货币,都有等量的商品与其对应存在,无论这些货币分批购买商品还是同时购买商品,市场都能够全部满足,因此不存在静态货币信用的丢失问题。但是,在静态商品供给小于静态货币供给的情况下,一旦大量的货币需要兑换商品,那么必然导致动态的通货膨胀危机,导致严重的动态货币信用的丢失。货币信用最终是由市场中的商品来进行维护的,市场中的商品存储丰富,货币信用就会受到很好的维护,否则相反。静态货币信用是动态货币信用的根本保证,没有动态货币信用的存在,动态货币信用也将很难维持长久。 (七)导致企事业单位的债务危机 人民利益是国家的基本利益,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行为及理论都是正确的,都是人民所拥护的,反之,一切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为这些错误行为进行辩护的理论同样是错误的,而且错误的程度更为严重,必定最终被人民所抛弃。衡量一种行为或一种理论正确与否,不是看它是出自什么水平的理论家之手,而要看它是否符合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 1、劳动者是物价波动是主要受害者 在目前的社会中存在着众多的财产所有者,各个财产所有者之间都是通过市场交易相互进行往来的,而物价波动则导致这种看似公平的市场交易以及不公平的方式在进行着。对于商品供给者来讲,降低商品供给可以抬高物价,可以侵占货币持有者的财产;对于货币需求者来讲,降低需求可以压低物价,侵占商品所有者的财产。那么在此财产相互侵害的过程中,为什么总体上是货币所有者的财产受到侵害,而不是同等水平的侵害呢?因为无论怎样的物价水平,货币所有者都不能停止消费,否则他们将无法生存。商品可以消费,可以不去销售;货币不能消费,不能不去购买。在长期的通货膨胀过程中,商品经营者之间在进行着相互的财产侵犯,他们的伤害不是单一的,是相互之间的,而他们对广大劳动者的财产侵犯确是单方面的。市场财产侵犯的主动权掌握在商品经营者一方,劳动者是物价波动的主要受害者。 有观点认为,物价波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因为在物价波动的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其实,物价波动对劳动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它对现实工资收入和过去工资节余的合计损失,并非现实工资收入的单方面损失。虽然在物价上涨的同时,个人的工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不会对个人的财产造成动态损害,但是,它对个人的静态货币资产将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个人工资的增加并不能证明物价上涨对个人财产不会造成损害。单从商品经营者的利益出发去研究经济问题是错误的,应该从全部财产所有者的利益出发来研究经济问题,这样的研究成果才是完善、合理的和可行的。物价波动理论偏向于通货膨胀,偏向于商品经营者,损害广大商品消费者的利益,尤其是广大劳动人民这种单一的商品消费者所受到的伤害最为严重。物价是由商品经营者制定的,由于劳动者不能取消自己的消费需求,所以只有任凭商品经营者的宰割。物价波动的主动权在商品经营者一方,劳动者始终都是被动受害的一方。长期的物价波动给劳动者造成的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如果计算起来恐怕任何商品经营者都无法对其进行全部的补偿,但劳动者的财产损失应该得到全部补偿,即使是物价波动赞成者的财产损失也同样应该得到全部的补偿。人类社会应该是一个以强扶弱的文明社会,而不应该是一个弱肉强食的野兽社会。 其实,通货膨胀对大部分商品经营者的利益都是具有极大伤害作用的。试想,通货膨胀将必然需求下降,一旦需求下降,那么市场中商品经营者的盈利机会就必然相应下降,企业经营就会遇到困难。市场被破坏了,市场需求的压缩将给商品经营者以毁灭性的打击,最终造成商品经营者和商品消费者两败俱伤的严重后果。商品经营者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盈利要靠广大劳动者的消费来进行实现的,伤害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也就等于是伤害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商品经营者们以为,劳动者创造出商品的产值之后就可以把他们一脚踢开,他们不清楚商品经营者利润的实现也不能离开劳动者为他们提供的市场需求,因此,在他们伤害广大劳动者的同时,也就不知不觉地伤害了自己。 2、物价波动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物价波动的结果不仅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更主要的是所有者之间的产权变化,它涉及到所有者财产得失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法律主要是为保护各个所有者的财产权益而建立的,任何一个所有者都不能随意侵占另外一个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如果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一旦发生,那么将被视为经济或刑事犯罪,就会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严厉的制裁。目前存在的经济犯罪现象主要有偷、骗、抢、贪等等,这些犯罪行为都是法律制裁的基本对象。但是,有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经济犯罪行为不在法律的限制之内,它就是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危害极大的肆意抬高物价的犯罪行为。物价波动给民众造成的财产损失是任何一种经济犯罪行为都不能与之相比的。见表设:每年通货膨胀率2 % ,个人货币资产60000亿 单位:亿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五年内民众的财产损失共计5764亿元。试想,怎样的经济犯罪或刑事犯罪能够给民众造成如此普遍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呢? 物价波动理论是提倡物价波动的,它表面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实质纵容经济犯罪,但它并没有意识到是在纵容经济犯罪。物价波动理论是维护犯罪行为的经济理论,它为犯罪人侵害被害人提供了一种即隐蔽又残忍的犯罪手段。物价波动的市场体制是靠欺骗和侵害广大劳动者利益来进行维持的。物价波动理论给物价波动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美称,打着发展市场经济的幌子,其实质是对广大劳动者财富的贪婪侵占,对广大劳动者的任意欺骗,对广大劳动者辛辛苦苦得来劳动果实的残酷剥削,并造成广大劳动者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变的更加艰难。面对这一血淋淋的犯罪事实,物价波动理论的倡导者们确熟视无睹,似乎理论的发明者和倡导者本身不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受到物价波动的伤害,其实他们也是物价波动的受害者,只是为了发展市场经济,他们愿意牺牲个人利益而已,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还是非常值得赞扬的。 (九)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 目前社会中存在的失业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理论界所关心和急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必须首先了解它产生的根本原因。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物价波动导致需求下降,因此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自然就会大幅度减少,劳动者失业的数量自然也就大幅度增加了。在动态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异常就激烈,为占领市场,企业必然会采取各种强力手段降低经营成本,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本身即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径。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讲,市场竞争也是压缩劳动者工资收入的竞争,当然也是扩大社会失业队伍的竞争。另外,企业在竞争中的失败,也将导致大量的劳动者失业。这充分说明物价波动是导致劳动者大批失业的主要原因。在激烈的压缩劳动者工资收入的竞争中,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逐渐减少,劳动强度逐渐增加,生存难度逐渐增大。在此激烈的劳动岗位竞争的情况下,有职业的劳动者都很难生活,失业者的生活就更加难以维持。由于大批劳动者生活在贫困之中,他们必然要以任何可能的手段来求生存,这必然导致社会中犯罪现象的增加,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进而导致政治危机和引起严重内乱事件的爆发。 有观点认为,劳动者失业之后可以到“第三产业”去“再就业”。其实,在整个市场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第三产业”并非“世外桃源”,它的劳动岗位同样异常紧张,因此,它同样不能满足社会中大量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要求。劳动力过剩是一种整体普遍现象,而并非个别局部现象,决不能从局部的角度去解释整体方面所存在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在劳动力严重过剩的市场中寻找就业机会是非常困难的,试想,以政府、企业那样的能力都不能解决劳动者的就业问题,那么以劳动者自身的微薄之力又怎么能够解决其高难度的就业问题呢?由此可见,让劳动者失业之后自己去寻找新的职业是一种即不现实又不负责的做法。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失业者的生活可以靠社会福利来进行解决,其实这种观点是非常荒唐的。试想,假如社会福利能够无偿地为失业者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那为什么不能给他们“无偿”地提供一些劳动的机会呢?难道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极其完美的地步,不再需要劳动者去进行建设了?另外,如果社会福利暂时没有能力满足失业者基本消费需求,那么失业者又靠什么来维持日常生活呢?让失业者依靠社会福利去进行生活,等于是给失业者开了一张生活上的“远期支票”。此“支票”何时能够兑现?无人晓得。在“支票”兑现之前失业者将如何生活?当然还是自谋职业。 “古典”学派认为,如果存在失业,则通过劳工之间的自由竞争,货币工资必然下降,直到实现充分就业为止;物价的自由升降可调节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故总供给衡等于总需求,普遍的生产过剩不可能出现,充分就业也能持久保持。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人类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是无限的,问题不在于需要多少劳动力,而在于它是否能够为这些劳动力的付出者提供足够的工资回报,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劳动者不仅需要吃饱穿暖,而且还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抚养老人。因此,低微的工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一般劳动者的日常消费需求。况且,劳动力本身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如果市场上的劳动力价格远远低其价值,那么就会出现劳动者不愿从事廉价劳动的现象。经济犯罪是一种高风险高收入“职业”,这正适合一些不愿意廉价出售劳动力的劳动者。在社会不能为劳动者提供具有较高回报的劳动岗位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生活,他们必然通过任何可能的行为,比如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来“创造”财富,这就必然导致大量犯罪现象的不断发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的工资收入也应随之不断提高,否则社会的经济发展就失去了意义。同时,每个劳动者都应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需求,否则一些人的生活将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的。如果社会经济发展没有使社会成员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那么这种发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既然社会中的物质财富都是由劳动者创造的,那么他们同样有能力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问题是社会能否为他们提供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关于劳动者的失业问题,可以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进行思考: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有很多事情要做,又有很多的闲置劳动力没有用武之地,如果把闲置的劳动力调动起来去做那些急需完成的工作,那么一定会取得意外的巨大收获。 (十)扩大贫富差别 物价波动使一部分商品经营者不断扩大收益,其财富不断扩大,于是商品经营者变得更加富有,而广大劳动者的财产则不断受到损失,财产逐渐萎缩,于是他们变得更加贫穷。久而久之,也就在商品经营者和广大劳动者之间逐渐形成了巨大的贫富差别。贫富差别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等量劳动的价值差别 由于商品经营者占有巨大的财富,他们可以通过很少的劳动付出,获得极大的财富收入。同样的劳动付出,但所得到的劳动回报确有着天壤之别,这怎么能使收入低微的劳动者安心于自己现有的劳动岗位呢?同时,这种巨大的收入差别还会导致大量的劳动者对社会就及政府产生极大的不满情绪,进而引起动乱事件的发生。虽然政府都制定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但在现实分配过程中,这一原则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在市场经济中,实际执行的是按不同的地区环境、不同的企业条件、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财产数量等等非平等因素所制定的非平等分配制度。 2,导致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在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成功的商品经营者的财富在大幅度增加,他们可以过高档次的消费生活,而失败的商品经营者和广大劳动者的财富确在逐渐减少,他们只能过低档次的消费生活,甚至有很多人的消费条件根本不能满足其最低水平消费的需求。在贫富差别巨大的社会中,一方面富人拥有大量的闲置财富不能有效加以利用,另一方面穷人的生活极度艰苦,甚至最基本消费需求也不能得到满足。富人在社会中抵御生存风险的能力远远强于穷人。在危机到来在之时,首先面临生存威胁的是数量较多穷人,对于他们来讲,最直接的求生途径就是侵占富人的财产。富人与穷人在日常消费水平方面的差距极其巨大,富人的消费水平使穷人百般羡慕、百般嫉妒、以至百般仇恨。穷人们大多梦想自己能够过富人那样的富裕生活,但是,他们大多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对于穷人来讲,最直接的,容易实现的获得财富的途径,就是侵占富人的财产,因为只有富人才拥有可供他人侵占的大量的私有财产。穷人“侵犯”富人的财产,要拿回由自己所创造的那部分财富,富人当然不会把财产轻易让 给穷人,于是双方发生所谓发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在人类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次的大规模 的发生,它的惨烈和在斗争过程中给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巨大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都是有目共睹的,它的每一次爆发都将给人类以毁灭性的打击。3、导致广大劳动者日常生活的贫困 有观点认为,目前人类社会的整体消费水平在不断提高,所以每个人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其实并非如此。在贫富差别逐渐扩大的社会中,虽然社会成员的平均收入在逐渐增加,但并非每个人的收入都在增加,有些人的收入甚至显下降趋势。贫富差别和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中的贫富差别是成反比的关系,即社会中的贫富差别越大,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就越低。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贫富差别也在逐渐扩大,如果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低于社会贫富差别扩大的速度,那么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就会显下降趋势。在具有贫富差别的社会中,它的大多数财产被少数人占有,而广大民众只占有较少数量的财产。见图 从该图中可以看出,越是处于底层的劳动者人数就越多,但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数量确越少,因此其生活也就越为贫困。物价波动理论必须解决这样一些问题:是扩大贫富差别还是缩小贫富差别?是以少数人的利益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利益还是以全体民众的利益基本利益?是以少数人的奢侈生活为社会发展的基本标志还是以全体民众共同富裕的生活为社会发展的基本标志?如果扩大贫富差别,那么怎样才能给广大劳动者一个足够的生存空间? 4、压缩市场需求 贫富差别越大,货币积累率越高,动态购买力越小,因此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点可以通过现实情况来进行证明,也可以通过“恩格尔定律”来进行证明。 根据此定律可推导出:贫困地区消费率较高,市场购买力利用充分,商品普遍畅销,经济发展效率较高;富裕地区消费率较低,市场购买力利用不足,商品普遍滞销,经济发展效率较低。由此可进一步推导出:贫富差别率越高,“系数”越低,商品消费率越低,市场需求越少,商品积压越多,其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就越为缓慢。 二、物价稳定的主要优势 物价波动具有多少、多大的弊端,那么物价稳定自然也就具备多少、多大优势。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讲,物价稳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优势: (一)促进生产发展 商品生产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环节,脱离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也就无从谈起了。企业商品产量是由市场需求量来决定的,市场需求量大,企业生产发展的空间就大,否则相反。在物价波动情况下,由于市场需求受到压缩,所以企业生产发展空间非常狭窄,甚至原来的市场也遭到破坏。在此情况下,企业现有规模的生产都难以维持,发展生产更是举步维艰。 反之,物价稳定则对企业生产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物价稳定条件下,市场具有稳定的需求,在这稳定需求的作用下,企业商品生产的速度将大幅度提高。在不考虑增加新需求的情况下,物价稳定和物价波动条件下的生产速度有着极大的差别。见表 设:物价波动幅度挖10 % 单位:亿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物价稳定条件下,四个生产周期的商品产值合计为:400000亿元,而在物价波动条件下,四个生产周期的商品产值合计为:343900亿元,比物价稳定条件下的商品产值少56100亿元。如果考虑增加市场需求的因素,那么这一差距还会进一步扩大。商品的生产目的是为了使用,如果不能及时得到使用,那么一方面会造成企业的商品积压,阻碍企业生产运行,另一方面民众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限制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物价稳定条件下,市场需求得到很好的保护,市场中的商品销售较为畅通,因此企业的生产能力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益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抬高物价,二是降低成本。但是,无论那一种盈利方式,它都将导致市场需求相对或绝对的下降。如果物价能够保持稳定,那么就可以通过扩大市场需求的方法来弥补由于商品产值和成本之间的差价所造成的巨大需求缺口,就可以实现商品全部快速的市场销售,并获得商品全部销售的完整效益。目前企业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是生产企业,二是服务企业。生产类企业在消费过程中有商品产出,而服务类企业在消费过程中没有商品产出,它只为生产类企业提供服务。在同等生产效率的情况下,生产企业所占的比重越大,社会的生产能力就越强,否则相反。在供求平衡的市场中,商业基本上没有推销的任务,因此它的规模也将大大缩小。但是,在供给过剩的市场中就需要商业来发挥其强大的商品促销作用,否则企业生产的商品将很难销售出去。物价波动的市场需要庞大的商业进行配合,因此它的很多企业都服务于商品销售,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在物价稳定的情况下,市场中的商品销售压力减轻,不需要很多的企业服务于商品销售,因此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投资在商品生产方面的作用,进而使社会的整体生产能力大幅增强。 (二)扩大市场需求 目前人类的需求具有两种不同的概念:一是指人们生活的消费需求,它是一种无限的需求,永远都不能得到满足,一旦满足,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就走到了尽头;二是指市场的消费需求,它是一种有限的消费需求,是由货币流通而产生的,是社会经济运行总的成本支出。市场经济的发展是通过市场中的商品供求和商品需求来进行实现的,单纯的商品供给或商品供求都不能代表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在市场经济中,一切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是通过供给和需求来进行实现的,供给和需求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讲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需求也应该不断扩大,否则将会限制生产的发展。没有需求也就没有生产,有多大的市场需求也就有多大的生产发展空间,从这一角度讲,需求是生产发展的基本动力。扩大需求的直接方法就是增加货币投放。在物价波动情况下,增加货币投放会导致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虽然货币投放可以起到扩大市场需求的效果,但由于通货膨胀的因素,其效果将被大幅削弱。见表 单位:亿元 从具体的计算数字来看,货币投放不会起到扩大市场需求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货币投放是在原来的物价水平上进行的,所以对当时是市场需求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就是物价波动情况下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如果能够在目前的商品市场中创造一个稳定的物价环境,那么市场需求就会随着企业生产的不断扩而大幅增加,最终从整体上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市场交易的实质就是劳动力与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易,交易平衡,企业则没有商品剩余,企业获得剩余商品,交易就会失去平衡。在劳动力和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过程中,不断的有劳动产品的结余,这样才能使企业经营获得利润。但是,企业盈利是在商品销售之后,而并非以积压商品体现盈利,这就形成劳动力与劳动产品交换的巨大差额。由于企业的商品不能完全进行销售,所以造成“盈利”商品的全部积压。见图 交易障碍 劳动力和劳动产品都需要与货币进行交换,它们之间不能进行交换,因此在它们中间存在着极大的“交易障碍”。由于这种阻碍的存在,造成:一方面储蓄增加,另一方面商品积压;一方面劳动者失业,生活艰难,另一方面劳动产品积压、损失、浪费,生产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解决的办法是:投入新的货币资金,将劳动力和劳动产品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劳动者和企业资本的作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另外,扩大市场需求还将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扩大需求的数量限制 随着市场商品供给数量的增加,市场需求也应该得到同步的增加,否则将会限制企业的生产发展。如果市场需求过大、供给不足,那么就会形成对市场中商品的抢购现象,并造成社会整体方面的消费困难。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即要不断地将自己生产的商品投放市场,同时也要从市场中不断地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因此,企业即是市场商品的供给者,也是市场商品的需求者。见图 从一个完整的商品生产或经营的过程来进行分析:企业供给市场的商品总值就是它的生产总值,企业从市场中所购买的商品总值就是它的成本总支出,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企业的经营效益。用公式表示为: 商品供给 - 商品需求 = 商品效益(计划效益) ① 产 值 - 成 本 = 计划利润(计划效益) ②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 销售利润(实现效益) ③ 货币收入 - 货币支出 = 货币效益(实现效益) ④ 企业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其产值构成市场商品供给总值,其成本构成市场需求总值,两者的差额构成商品生产利润。当产值(商品供给)大于成本(商品需求)时企业获得利润,但是会造成部分商品的积压,导致生产过剩现象发生。任何一个盈利企业都不能用自己的生产成本完全回购自己所创造的产值,对于一个盈利的市场来讲也是如此。那么盈利的企业或盈利的市场所制造的需求不足缺口由谁来进行弥补呢?当然是盈利企业的需求缺口由亏损企业进行弥补,盈利市场的需求缺口由亏损的市场来进行弥补。其实,在不扩大市场整体需求的情况下,企业是不会获得整体效益的。只有扩大市场的整体需求,才能使企业有一个整体盈利的机会,才能使大部分企业都能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 任何一个完整经营过程的结束都将体现为货币与商品的交换,其它形式的交换都包括在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之中。比如货币在支付个人工资的时候没有发生商品与货币的交换的情况,因此它没有完成全部的商品经营过程,只有个人用自己的工资到市场中购买商品之后这一商品经营过程才告结束,对于服务行业来讲也是如此。对于一个完整的商品经济过程而言,货币重新回到企业之后这一过程才告结束。为什么说一个完整的商品经营过程要在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中结束呢?因为个人或服务企业的收入来源于商品生产企业,包括于商品生产企业的成本支出,包括于商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商品总供给。见图 个人效益 = 个人工资收入 - 个人生活支出 . 企业效益 = 企业经营收入 - 企业经营支出 . 银行效益 = 银行经营收入 - 银行经营支出 . 服务效益 = 服务行业收入 - 服务行业支出 . 政府效益 = 政府财政收入 - 政府财政支出 . 效益总和 = 企业效益 + 个人效益+ 银行效益 + 服务效益 + 政府效益 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等都存在一个货币收、支的平衡问题,但在货币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市场不存在整体货币效益。参与交易的某一方面货币收入的增加,必然导致另一方面货币收入的减少。在一个完整的经营过程中,货币收入大于货币支出的一方可以实现预计的货币效益,从而可以进一步扩大资本经营的规模,而货币收入小于货币支出的一方将形成亏损,其资本经营规模也将随之萎缩。凡是参与市场交易的任何一方,其目的都是在市场中取得货币效益,而货币在不增加发行的情况下是一个固定的数量,因此从整体角度讲,不增加货币投放就不能从整体上实现货币效益。凡是参与市场交易的任何一方,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币效益,即实现全品种的商品节余,而并非实现商品效益这种单一品种的商品节余。全品种的商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全面消费需求,单一品种的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全面消费的需求。比如:劳动者不能只用某一种商品来进行生活,企业不能只用某一种商品来进行生产。市场经济的生产,对于某一企业来讲是单一品种的商品生产,因此,它在生产过程中不但要创造商品效益这种单一品种的商品节余,而且必须将其转变为货币效益这种全品种的商品节余,否则企业经营就会出现困难,严重者将导致企业破产。 企业盈利的两个步骤分别是:1、创造商品效益;2、实现货币效益。创造商品效益是企业在生产经济中的基本职能,而实现货币效益确是市场的基本职能,这是一个基本分工的问题,决不能混为一谈。在目前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企业不但要创造商品效益,而且还要大搞商品促销活动,负责创造货币效益。其实,从整体角度来讲,企业的这种努力完全是徒劳的,因为创造货币效益不是企业的基本职能,企业即不能发行货币,也不能发放贷款,更不能发行国债。企业是商品效益的创造者,不是货币效益的创造者,货币效益要通过银行的货币发行来进行创造。那么银行发行多少货币可以满足企业实现商品效益的需要呢?首次扩大投放的数量应该与企业整体的商品效益相等,之后投放商品效益增长的部分。见表单位:亿元 ① 本期货币投放 = 本期商品效益 . ② 本期货币回笼 = 上期货币投放 . ③ 货币投放净值 = 本期货币投放 – 本期货币回笼 . = 上期市场需求 × 利润率 – 本期货币回笼 . ④ 本期商品效益 = 本期市场需求 × 本期利润率 . 表中的市场运行模式是动态与静态双重平衡的运行模式:在动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政府扩大货币投放,并由市场调控部门购买过剩商品作为市场中的商品储备,以满足被扩大的动态和静态的商品需求。在企业进行下一阶段生产,并从市场中大量购买商品的时候,市场调控部门销售商品、回收货币,形成新的购买力储备,以准备为企业实现新的货币效益。如果政府的货币投放不是用于市场商品储备,而是直接用于商品消费,那么在企业为进行下一周期生产而从市场中大量回购商品的时候,就会出现商品供给不足的缺口,最终妨碍企业下一周期的商品生产。货币投放数量的多少取决于企业整体商品效益的多少,整体效益越高,货币投放量也就越多,否则相反。企业整体商品效益的多少取决于它们投入经营的商品总成本(市场需求)及计划利润率的多少,成本及计划利润率越高,商品效益也就越高,否则相反。社会资本总值的增长速度取决于社会整体盈利水平,取决于商品效益和货币效益的双向增长。如果把货币投放作为一种主动的经济调整手段,而不是被动地投放货币,并有效地为实现商品效益而服务,那么社会的资本总值就会大幅度得以提高,其综合国力也将随之增强,国家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也将随之大幅度提高。 2、扩大需求的方法选择 目前用于扩大市场需求的方法是五花八门的,但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种类:一是真实的扩大需求,即货币发行,它可以起到增加货币供给总量的作用;二是虚假的扩大需求,即扩大货币债务(比如国债及企债发行和银行贷款等),它可以起到提高货币流通速度的作用。货币是发行者的商品负债,货币发行是商品负债的发行,商品负债必须用商品来进行偿还,货币发行之后将永久地流通于市场,只要市场中有商品存在,其商品负债就可以不断地得到偿还,货币信用就会得到保护。货币债务是负债人向债权人的货币借款,它需要负债人用货币来进行偿还,而不是用商品来进行偿还,否则将违反原来签署的货币借贷合同。这就是货币与货币债务之间的本质区别。比如银行贷款是一种货币负债,偿还银行贷款必须用货币来进行偿还,负责将违反原来签署的贷款合同,给银行的货币流通造成阻碍,一旦存款客户提取存款,银行只能以贷款企业的商品来进行偿还,当然存款客户是绝对不会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的。不仅银行贷款要求也货币进行偿还,其他形式的货币负债也具有同样要求。目前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债务也是货币,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由于对货币概念的错误理解,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货币的准确定义。虽然通过货币负债可以提高现有货币的流通速度,进而扩大动态的市场需求,但是,货币负债需要偿还,一旦偿还,由它所创造的市场需求也就会随之消失,市场需求将出现更大的缺口。另外,货币债务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利润,造成企业经营上的巨大负担,阻碍企业生产发展。因此,扩大需求应该采用扩大货币发行这种真实的需求扩大方式,而不易于采用扩大货币债务这种虚假的需求扩大方式。 目前的货币发行只局限于小面值现金货币,由于它的面值较小,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大额经济往来,比如商品批发、设备购销等等,所以它在的主要用途是满足企事业单位与个人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经济往来,比如工资发放、商品零售等等。由于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大额经济往来方面没有专用的货币充当媒介,所以它们之间只能依靠货币债务进行往来。货币债务与货币在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不同,货币债务在使用上有额度、期限和利息的限制,而货币在使用上则不存在这些限制。扩大货币债务一方面不能满企事业单位巨大的和永久性的货币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了它们的经济负担,导致其运营效益的大幅度下降。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发行一种大面值的企事业单位专用货币,一方面保证企事业单位在彼此之间大额经济往来方面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化解企事业单位巨大的债务危机。企事业单位专用货币是一种大面值的凭证货币,除面值和流通范围之外,其它方面与目前市场中流通的小面值现金货币完全相同。见票样 货币发行不能只局限于单一品种的小面值现金货币(生活资料交易货币)的发行,它必须兼顾大面值企事业单位专用货币(生产资料交易货币)的发行,否则将造成货币发行的品种缺欠,导致企事业单位在大额经济往来方面的巨大资金缺口,进而严重阻碍企业的生产发展。金融创新不仅是创造新品种的货币负债务,更重要的是创造新品种的货币资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事业单位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稳定物价的方法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清通货膨胀全面阻碍社会发展的真实面目,既然通货膨胀社会发展有极大的阻碍和破坏作用,那么就应该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对其进行严格控制。那么采用什么方法才能对通货膨胀起到决定性的控制作用呢?下面提供三种方法以共选择: (一)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稳定物价 在物价始终显上涨趋势的市场经济中,稳定物价其实就是限制通货膨胀。物价波动理论的最终目的还是稳定物价,只是用来稳定物价的方法不当而已。前面已经对物价的波动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证明物价波动不能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因此,物价波动的结果是通货膨胀,而不是物价稳定。物价波动理论主张通过压缩市场需求或扩大商品来治理通货膨胀,这是一种最不明智的选择。虽然通过压缩市场需求或扩大商品生产可以限制通货膨胀,但它只能减轻通货膨胀,不能制止通货膨胀,而且压缩市场需求和扩大商品生产都会加重生产过剩危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物价与需求之间互为反比关系,但不是相等数量反的比关系,而是具有一定差额的反比关系。见图 1、“平衡线”计算公式: X = Y 2、“盈利线”计算公式: X = Y + 100 在不考虑需求变化对供给影响的情况下,物价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平衡直线”和“盈利直线”来进行分析。从图中可以看出,“X”与“Y”在盈利直线上不是相等关系,而是“X = Y + 100”的。需求下降只能降低通货膨胀的幅度,而不能制止通货膨胀。比如,在需求下降50 %情况下,原来的通货膨胀就会被压缩50% ,但原来的物价水平绝不会也随之降低50 % 。市场需求降低50%的事情经常出现,而整体物价水平降低50 % 确是一件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在需求被压缩50%的情况下,市场商品的销售数量也会被压缩50%,市场的整体盈利水平也将随之下降50%,而通货膨胀在市场需求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只是在幅度上有所控制,而没有完全制止,更没有出现物价整体同比下降的情况。通过分析可知,采用限制需求的方法稳定物价不但会导致市场需求的大幅度下降,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不能取得限制通货膨胀的良好效果。因此,限制通货膨胀应该避免采用压缩市场需求这种低效率、高付出的传统方法。 (二)通过行政监管稳定物价 以往的市场经济很没有发现可以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能够稳定物价的,最终都要依靠政府的行政监管来对物价进行控制,社会主义国家如此,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如此。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讲,由于大部分资本集中在政府手里,市场中的大部分商品是由国有企业所提供,所以政府很容易通过行政手段对物价实施监管,而且监管的效果也非常好;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来讲,大部分资本集中在私有者手中,市场中的大部分商品由私有者提供,所以政府很难通过行政手段对物价实施监管,更谈不上取得良好的监管效果。商品可以承认货币信用,也可以不承认货币信用;货币可以承认商品的交易价值,也可以不承认商品的交易价值。一旦政府以外的其它资本所有者拒绝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兑换政府发行的货币,那么就会造成政府的货币信用极大损失,政府将难以控制由此而产生的极大的物价波动。从我国建国早期通过行政方式限制物价波动的例子来看,虽然当时的市场中的商品供给严重不足,但其物价并没有发生剧烈的波动,可见此方法的效果非常明显。如果在当时放开物价,那么通货膨胀必将发展到异常严重的程度,它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必然也是极其严重的。目前各个国家在通过调整市场供求状态稳定物价的同时,普遍采用行政方式稳定物价。通过行政手段稳定物价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1、国家财产所占社会总财产的比例,比例越大,政府行政命令的执行就越顺利,稳定物价的效果就越好,否则相反;2、行政干涉市场商品定价的范围,范围越大,物价波动的机会就越小,稳定物价的效果就越好,否则相反;3、行政处罚的力度,力度越强,商品经营者违规的可能性就越小,稳定物价的效果就越好,否则相反。有些政府在采取行政方式稳定物价的同时,有意对一些商品采取放开价格的政策,认为这样可以“搞活”市场,其实这是一种自相茅盾的经济政策。本来通过行政方式限制物价已经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一旦对某些商品的价格采取放开政策,那么不仅放开价格的那些商品的价格会很快上涨,而且被限制价格的那些商品也会随着市场物价水平的整体上涨而上涨,最终导致市场中所有商品的全面通货膨胀。 通过行政方式法稳定物价的优点是,它能够对物价起到良好的控制效果,不会造成广大民众及遵守规定企业的财产损失,不会对市场经济的运行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不足之处是,它主要适合资本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不适合资本高度分散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资本分散将意味着政府资本所占比重的不足,由于政府只有权利给自己的商品定价,没有权利给他人生产的商品定价,所以它不可能有效地通过行政手段对整个市场的物价进行控制。社会主义国家过去曾经有过很多通过行政手段控制物价波动的具体实例,可以充分证明其效果的可靠性,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企业资本高度集中于政府之手的原因。任何政府都没有完全放弃对物价的行政管理,即使在一个物价波动非常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这就充分说明,放开物价不能制止通货膨胀,更不能实现物价稳定,只有限制物价,才能有效地制止通货膨胀,才能最终实现物价稳定。 (三)通过法律制约稳定物价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法律,都是由政府为了维护两个方面的利益而制定的,一是维护国家成员的人身利益,即政治利益;二是维护国家成员的财产利益,即经济利益。如果法律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成员的政治利益或经济利益,那么这种法律就是一种完善的法律,否则应该进行修改或补充。在物价波动情况下,广大民众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这种损害是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这就充分说明法律在保护广大民众经济利益这方面存在着极大的缺陷。此缺陷应该通过建立“物价法”的方式来进行弥补,否则不能使其法律得到完善。既然物价波动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那么就应该以法律手段进行限制,如果通过经济手段来进行限制,那么就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在依法稳定物价的市场中,某一种商品的价格一旦确定,将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严格,使其价格永久保持商品上市时的原始水平。某一种商品的价格一旦确定,就成为该种商品的“法定价格”。如果这种“法定价格”被不法的商品经营者进行破坏,发生价格变化,那么国家法律部门将对违法的商品经营者进行严厉制裁,并令其商品价格回归到原来的水平。这样,物价波动就会得到最有效的控制,整体物价水平就会永久地保持在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 通过法律限制物价波动的方法适用于任何的市场经济体制,它具有效果好、成本低这两大优势。所谓效果好,就是通过严格的法律制裁来严惩市场投机者的犯罪行为,并令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还原商品价格,这必然取得稳定物价的良好效果;所谓成本低,就是社会为稳定物价所付出的代价低,具体体现为现有物价管理部门的取消和对现有市场需求的保护。从目前来看,还没有那一个国家采用依法稳定物价的方法,但与前面两种方法相比,此种方法具有极大的优势,是用于稳定物价的最佳方法选择。 通货膨胀不是不能治理,也不是不能根除,关键是政府是否想对其进行治理,是否想对其根除。如果在这一问题上含糊不清,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甚至认为通货膨胀可以促进经济发展,那么它自然不会采取限制通货膨胀的有力措施,自然不能取得治理通货膨胀的良好效果。如果政府能够坚定信念,认清通货膨胀对社会发展的严重危害,并及时地将“物价法”建立起来,那么目前社会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就会随之消失,市场需求将充分发挥其推动社会经济运行的作用,国民经济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超高速发展阶段。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paper.stu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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