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首页 | 实用文档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自考成考 | 试题选粹 | 职场技巧 | 法律文书 | 公务员考试 | 论文中心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梧桐细雨范文网 >> 论文中心 >> 文学论文 >> 英语教学 >> 正文
  2005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确定 【字体:
2005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确定
作者:网络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605    更新时间:2007/4/11

  北京市人事局日前决定,自 2005 年起,北京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  按规定,北京市参加职称评审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含 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5分及以上),职称外语成绩是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自去年起,北京市规定,专业技术人员 1999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2001年及以后取得的北京市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45分及以上成绩,可长期有效。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取得的外语合格成绩只在申报中级时有效。据悉,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

 
 
 

论文录入:梧桐细雨范文网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范文网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联系站长 | 站长简介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本站公告 | 给我留言 | 广告投放 | | 网站管理

    ◇网站地址:江苏省大丰市    邮编:224100   ◇本站ICP备案证书:苏ICP备06051753号      ◇本站站长:梧桐细雨
     □Copyright ©2005-2012 【梧桐细雨文学网】旗下网站 
    ◇本站大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研究|探讨|收藏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