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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系统合同 【字体:
信息系统合同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4852    更新时间:2007/1/10
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 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 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 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 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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