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首页 | 实用文档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自考成考 | 试题选粹 | 职场技巧 | 法律文书 | 公务员考试 | 论文中心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梧桐细雨范文网 >> 论文中心 >> 法学论文 >> 司法制度 >> 正文
  我国现行戒毒体系的反思与重构(7) 【字体:
我国现行戒毒体系的反思与重构(7)
作者:网络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259    更新时间:2007/1/13

目前的医疗单位开办的自愿戒毒机构主要是以赢利为目的,这是自愿戒毒弊端丛生的主要原因所在。建议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的自愿戒毒机构存在,实现自愿戒毒向公益性质的转变。世界上允许自愿戒毒存在的国家或地区,自愿戒毒机构大都是由社会自愿人员、宗教团体等开办,非以赢利为目的,这值得我国参考。
以教养的方式戒毒,正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不久前美国政府为菲律宾和泰国的好几个以监狱为基地的戒毒中心提供资金,因为这两个国家都在尝试用教养所戒毒方式对付毒品泛滥的措施。[29]我国戒毒体系的发展、改革方向应是以劳教戒毒为主体的,不过劳教戒毒还需加强完善。鉴于劳教戒毒与普通劳动教养的重大区别,建议劳教戒毒从普通劳动教养中分离出来,改革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强制戒毒措施,淡化其处罚色彩。建议把强制戒毒纳入劳教戒毒体系,作为劳教戒毒工作的第一步,其主要任务是实现吸毒成瘾者的生理脱毒。生理脱毒后再转入劳教戒毒所,进行心理脱毒和不良行为矫治。有些国家也有类似的做法,例如马来西亚规定,吸毒成瘾者要在强制性改造营接受为期2年的强行戒毒与劳动改造,而后转到戒毒护理中心进行为期2年的治疗、康复,再进入社会,重新就业。建议根据完整戒毒过程的要求和需要改革劳教戒毒期限,定为3-5年。加强劳教戒毒的“向后延伸”工作,劳教戒毒机构和社会帮教组织要注重对复归社会后的戒毒人员的善后辅导、监督工作,避免戒毒成果功亏一篑。
戒毒工作的经费保障是一个重大问题,它关系着戒毒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应该力争建立国家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家属或者吸毒者个人的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戒毒经费保障体制。当前应着重加强对禁毒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加强戒毒经费的募捐工作,扩大戒毒经费的社会来源。建议借鉴“希望工程”的成功经验,开展类似的活动。

参 考 文 献

[1] 戒毒挣钱两不误 戒毒所内贩卖毒品[Z]. http://www.sina.com.cn.
[2] 京城戒毒一瞥[N]. 北京日报, 1996-6-7.
[3] 林仕权. 试论戒毒的几个问题[J]. 青少年犯罪研究, 1999, (2-3).
[4] [5] [10] [11] [14] [16] [23] [26]郭建安、李荣文. 吸毒违法行为的预防与矫治[M].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0. 320、233、233、330、233、255、143、232.
[6] [12]国务院. 中国的禁毒[Z]. 2000-6-26.
[7] 张潘仕. 大陆复吸毒品的原因与预防对策探讨[J]. 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8,(10),. 12.
[8] 江苏吸毒问题调查[N]. 扬子晚报, 2000-6-25.
[9] 何飞. “毒瘾”为何难戒[N]. 中国青年报, 1997-5-8.
[13] 广西强制戒毒所1997年戒毒改造质量调查报告[J]. 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8, ( 8).
[15] 张纬 、李晓宝. 关于戒毒劳教工作的认识和几点做法[J]. 中国劳动教养, 2000, (1).
[17]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Z].
[18]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Z].
[19] 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1992年)[Z].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1995年)[Z].
[21] 马克昌. 刑罚通论[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 766.
[22]司法部劳教局. 吸毒型罪错矫治课本[M], 1999. 22、70.
[24] 陶正洲、程刚. 禁毒 像拒绝艾滋病一样——包头市戒毒纪实[N]. 中国妇女报. 1997-5-14.
[25] 张文峰. 当代世界毒品大战[M]. 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 1995. 143.
[27] 薛永兴、杨云. 从二次劳教吸毒人员的分析谈戒毒工作的发展[J].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0, (4).
[28] 陈兴良. 刑法的启蒙[M]. 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8. 257.
[29] 陈融. 美国司法研究所对跨国犯罪的研究[J].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1,(3).


论文录入:梧桐细雨范文网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范文网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联系站长 | 站长简介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本站公告 | 给我留言 | 广告投放 | | 网站管理

    ◇网站地址:江苏省大丰市    邮编:224100   ◇本站ICP备案证书:苏ICP备06051753号      ◇本站站长:梧桐细雨
     □Copyright ©2005-2012 【梧桐细雨文学网】旗下网站 
    ◇本站大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研究|探讨|收藏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