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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的自组织架构与法律规制(3) | |||||
作者:网络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249 更新时间:2007/1/13 | |||||
如前所述,互联网是一个高度开放和相互链接的传播平台。许多传统意义的新闻概念已不再适用于互联网。今天有许多人,尤其是青年人,已经不再从传统媒体上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新闻。网络人群的细分化和社区化催生了与之相关的网站,许多社区网站(广义社区,包括各种专业网站、特殊群体网站)都在日复一日地刊载自己的社区新闻和转载新闻。甚至还有影响极大的个人网站。最近又开始流行Weblog(网络日记或搏客),在美军攻打伊拉克期间,一些民间组织的Weblog往访率很高,Weblog已经成为新闻写作的一种新式样。 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操作上,依靠政府部门来监管如此巨大的网络空间显然是不现实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分类管理的同时依靠社会中间组织和行业自律。商业性虽然网站以营利为目的,但同时应当强调网站的社会责任。 扁平化的网络媒体监管方式不符合互联网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容易带来监管成本过高和难以操作的弊端,因此有必要探索可行的管理办法,依法构建各种类型的网络媒体中间组织和自律性行业规范,从而在政府与网络媒体之间搭建沟通渠道和桥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常都有较健全的中间组织,中间组织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监管的运行成本,并且能够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对网络媒体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的管制 一些网络媒体为了提高点击率和Pageview数量,不惜代价地将虚假信息编发上网,今年最典型假新闻事例就是"比尔.盖茨被暗杀案"。非典疫情发作期间,通过网络传播和手机短信传播的谣言几乎无处不在,无人不晓。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点同样是网络媒体的生存之道,与传统媒体并无二致。但我们看到,一些网络媒体依然在我行我素地登载虚假信息,对此,虽然法律和行政性法律有禁止性规范,但缺乏可操作性,应当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对屡教不改的网站施以行政处罚或其他矫正措施。 有害信息比虚假信息危害更甚。众所周知,网络色情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据美国一家调查公司调查,网络色情已经成为巨大产业, 年利润达到25亿美元。该公司的研究报告称,互联网网页五年来增长了1800%,这通常表明成功的在线故事,然而这个数字只属于色情网站。美国一家名为N2H2的公司发现,与色情相关的网页已从1998年的1400万增至2003年的近2亿6000万。 微软公司近日关闭了28个国家的聊天室,此举旨在制止儿童性侵犯者的聊天表演,互联网过滤评估组织发现,儿童首次看到色情网页的平均年龄是11岁,研究还表明,在8-16岁的少儿中,90%的人曾观看过色情网页,这些儿童大部分是在做家庭作业时上线的。 该报告还指出,仅今年7月份,互联网又新增了2800万个色情网页,这种趋势将继续下去,尤其是网络色情业的利润是如此巨大。互联网过滤评估机构估计,在全球570亿美元的色情业利润中,网络色情业利润达25亿美元。 互联网过滤评估机构估计,全球大概有420万个色情网站,占所有网站总数的12%。平均明年全球色情网站的访问量是7200万。在每天全部网络搜索中,有四分之一与色情网站有关,即每天共计6800万次色情搜索。其中4000万美国人属于经常性访问者。[3] 作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规制网络色情活动的法律手段有: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保护儿童法律和美国最高法院的相关判决。 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TC)在今年9月向全美消费者发出网络色情信息警示。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TC)近日发出了消费者简要警示,要求消费者警惕文件交换软件和监控软件可能侵犯个人隐私。 在最新警告中,联邦交易委员会不再只警告消费者不要再使用免费文件交换软件,FTC警告说,消费者可能在不经意间下载经过伪装的色情内容。[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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